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小心弄丢了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但是当出现工伤的时候,员工想要获得赔偿的,就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工伤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工伤鉴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一般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如果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工伤认定书怎么办?接下来由我们告诉您怎么做。
  
  一、劳动者弄丢了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万一弄丢了工伤认定书,以下步骤可以解决:1、到劳动局补办工伤认定书。2、与对方(单位和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3、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向肇事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拿到工伤鉴定书之后怎么办?
  已认定工伤的,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在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多久会结果?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综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书怎么办这个问题,解决方法是到劳动局补办工伤认定书;或者劳动者与对方进行协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那到法院起诉。万一造成工伤,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伤认定书妥善保存起来,这样也方便向用人单位索要合理赔偿,不至于到时候没有凭证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公司增资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公司增资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二、公司增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什么?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什么?一、实践中股东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哪方面?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具体方式包括买卖、出租、赠与等。土地使用权转......


·一、当老公过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当老公过世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平等的份额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户外活动合同免责声明范本?
      户外活动合同免责声明范本?一、合同免责声明范本声明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活动发起人或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


·法律案件中第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在法律案件中的处理中,除了原告与被告的外,还有独立于他们的第三人,第三人的存在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在案件中判罚中可以为法官提供合理的建议......


·总论
      总论1、项目概况2、立项研究结论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背景2、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必要性3、棚户区......


·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的特征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了侵犯的话,轻则认为是一般的情况行为,承担的仅仅是民事方面的责任,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被认定......


·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一、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是这份代理人去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罚款,具体在......


·不起诉离婚只请求损害赔偿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