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人合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房子只有具备土地使用证,才算产权上的完整。这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子一旦被拆迁,人们可以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在买卖房屋的时候,也不能顺利实现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诉讼回避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行政诉讼回避规定都有什么内容一、行政诉讼回避规定都有什么内容《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一、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一、如何判定劳动合同无效?
一、如何判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
·没有还款时间借条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
没有还款时间借条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一、没有还款时间借条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就是在建筑建造的过程中,对其工程的安全性及建筑本身的可靠性及牢固性进行检测的一种评定方式......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和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分为两类,即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按照我国《刑法》的......
·被监视居住最多多少天?
监视居住最多多少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一、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1、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
·醉驾立案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立案期限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醉驾被查获后,经查验确实酒精的含量确实达到醉驾的规定,可以立即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审核批准后进行立案。......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一、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依然生效,如果第一份遗嘱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根据《民法......
·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包括哪些
作为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是享有一定的辩护权的,而这个辩护权最主要的其实是由委托的刑事律师来行使了。那具体来说,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