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申请执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申请执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在将废止。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新颁布的《民法典》有着许多值得研究的亮点问题,其中,就包括申请执行的时间问题,这是因为之前对于这一问题一直都没有很好的规定,但是现在虽然有规定了您却不是很了解。那么,《民法典》申请执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民法典》申请执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那么问题来了,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再次申请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是申请执行人前一次申请执行时,还是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时?这个问题搁以前是不无争议的。因为按《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起算,而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所以从文义上来看,应当认为终结执行后,再次申请执行的时效从前一次申请执行的时间起算。但这么计算显然是不合法理也不科学的。因为从当事人申请执行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这中间必定会有一定的时间,如果这段时间较长的话,那么可能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案件刚刚终结执行,权利人就得立刻重新申请执行,否则就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二、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申请执行人何以能心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还是从中断事由发生时中断,但中断之后重新起算时效的时间则可以自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这简直就是给前述问题量身定制的答案嘛。所以今后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放心了,不管案件已经执行了多长时间,撤销申请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重新申请执行的时效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时起算。《民法典》对于诉讼时效的改动还是比较大的,这里对新旧诉讼时效规定附带做一个对比。首先您在这里需要了解的是,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并且申请执行的中止、中断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一样适用,最后,这个申请执行的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诉状副本、调查收集......


·窝藏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中,“窝藏”主要包括:A提供隐藏处所,......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裁量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1、男人出轨后财产分割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的,因为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多一部分。关于......


·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解决方式,离婚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所以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要个案......


·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教师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很多教师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辞职,有些学校要求教师承担违约金,那么教师需要承担违约金吗?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


·铁路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下来?
      铁路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下来?现在铁路的发展可以说是非常的快了,很多农村地区都有了铁路,铁路对于交通运输等方面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铁路建......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
      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在职工享有的劳动保险待遇中,有一项是工伤保险,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可以通过做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标准。按照规定,职工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