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工程中受到伤害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成功,受伤劳动者就可以得到一笔赔偿用于治疗。通常,工伤认定的流程比较复杂、严谨。那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这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15 种。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经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了。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劳动者只需提出异议,由行政相对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一天的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


·正当防卫有什么条件吗?
      一、正当防卫有什么条件吗?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


·对于不写借条算贿赂吗?
      对于不写借条算贿赂吗?借钱不打借条本身并不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有真实借贷关系的,不打借条还清借款的,是属于合法、合理的行为。根据《民法典》(......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于正当用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不涉及多人多次诈骗、欺诈目的的借贷关系,那么并不涉及违法犯罪。......


·汽车保险理赔应该注意哪些
      汽车保险理赔应该注意哪些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


·刑法关于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保证经济健康发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详细内容。可是,很多人对该罪所包含的的具体内涵......


·夫妻共同遗嘱何时生效所谓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何时生效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是什么?1、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很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责任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责任担保与反担保是不同的,后者往往是对本身的担保提供担保,另外担保与反担保的具体方式也不太一样。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反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