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一个企业要想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不断的去融资发展来让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变得更为壮大,这样才能让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发展下去不会因为市场的改变而被淘汰,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很多类,那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融资融券的利息是万分之八点六,按日计算,每天的利息大概在万分之二点五左右。 按日计息,利息为年化8.6%,隔夜算一天
  
  二、证券公司概述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抽逃出资和抽回出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吗?
      抽逃出资和抽回出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吗?抽逃出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而对于抽回出资是否合法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注册,可以将投入......


·怀孕了没有经济能力抚养怎么办
      怀孕了没有经济能力抚养怎么办(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


·主动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享受吗?
      一、主动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享受吗?主动离职是不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


·只要有直接证据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正确么?及直接证据的特点
      只要有直接证据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正确么?及直接证据的特点一、只要有直接证据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该说法正确么?该说法不正确。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


·超过一年还能认定工伤吗
      不能,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了《刑法》内容中的任何一条都属于犯罪,如果是做了其他危害社会和公民的事情,刑法中未记录的,不属于犯罪行为,刑事犯罪的构成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夫妻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夫妻债务是如何认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
      商标许可授权有哪几种形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


·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 如果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打算向法院提
      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如果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此时就不得不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的,法院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