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步骤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检验是什么:
质量检验就是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它是质量控制的一种必要手段。
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程序: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施工员组织、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共同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对所完成的新产品进行自检,由质量检查员对质量等级核定。评定合格后履行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二)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工程师组织自检合格基础上,书面报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并组织由总工程师、总工办、施工技术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人员进行检验评定。总工程师总经理签署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合格由项目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送质检站备案;(三)其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加的质量评定小组评定,质检员签署评定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质量监督员核定质量等级。
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竣工内验主要内容。工程竣工内验前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资料员参加的核查小组进行对工程保证资料核查。项目部核查合格后报公司施工技术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会同材料设备处资料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由项目工程师报甲方和工程监理确认并签字。
四、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后,项目部应书面报请公司经理或者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自验。自验主要内容:竣工质量保证资料;IS09002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资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等。项目部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有关验收表格和验收检测记录。当自验合格后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评定意见并书面报请公司工程部审查。分管经理主持,负责组织由总工程师、施工技术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竣工内验小组对该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办理评定手续后由公司负责按有关程序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请竣工验收。建筑行业和部分复杂制造业对成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就要比普通商品高,因为一旦后续出现质量问题,排查检修等工作十分费时费力,所以在最初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估中就由多人组成的评定组进行多道检查。不仅要检查成品,相关资料也会仔细核实。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中对职工的权益作出了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职工,但这并不代表单位就不能辞退职工,只不过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单......
·我国规定的离婚官司请律师多少钱?
我国规定的离婚官司请律师多少钱?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
·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首先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在法律上面那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
·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否有时间限定
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否有时间限定驾驶员违章扣分规定中是有时间限定的。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
·卖假药80万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卖假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中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来量刑。根据《刑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1、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下称“A”)应承担无限责任,故如破产,A是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责......
·公积金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计算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诉讼时效计算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属于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