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分很多种情况,还要交包括诉讼费、配偶赡养等各种费用。当事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或让法院裁定。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后一方肯定要支付抚养费,分房两年后就属于分居了,但此时还没离婚,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怎么解决?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免除和灭失。即使夫妻未离婚,此时子女基于亲权要求父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也应获得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是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数额的具体问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三、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在子女能够自己独立生活且满18岁以前,父母中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加上个人经济情况,按规定的比例支付。若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有权将其财产强制变卖或查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经济打造社会基础设施,国家的各种建设项目都需要用到征地,对于征地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补偿,根据征用......


·离婚总是希望好聚好散
      离婚总是希望好聚好散,夫妻双方能进行协议离婚最好,如果不行,也可以走诉讼离婚的道路。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请人民法院介入来调解,对双方是不......


·私募基金备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


·财产权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财产权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家毕业以后会在各行各业参与工作,可能需要租
      在现实生活当中,您毕业以后会在各行各业参与工作,可能需要租住房子来解决自己的生活,对于房东和租户来说,都需要拟定一份租赁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应该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每年其实都有不少因为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而引起的民事纠纷,而且有绝大多数的高空坠物完全都是人为操作的。这些人连最起码的拒绝高空抛物都做不到,......


·诈骗30万30天批捕材料给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一、诈骗30万30天批捕材料给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多久?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新设经济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在经济主体的多种存在形式中,有限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