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合同的签订在各行各业都是比较常见的。正常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其中的规定,是会受的法律的制裁的。对于有些合同来说,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其中的内容,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违约金赔偿的。违约金赔偿的比例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有关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问题,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介绍。一、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违约与违反合同是一回事吗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纳,如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四种状态,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违约、部分违约。这些归类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难免有所疏漏。本文从分类入手,阐述违约形态,以适用各种违约现象。违约行为从不同角度可做多种分类。合同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之初也是秉着双赢的目的,才签订的。所以,既然签订了合同,双方就都要依合同履行相关的事宜。不然,不仅需要按照规定赔偿违约金,如果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行了规范和解释,本期我们摘录最新《民事法律文件解读》对该司法......


·飙车撞人属于什么罪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民法总则112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112条规定是什么?到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民法总则是一部解决人民在生活中问题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民......


·民事上诉多少时间开庭?
      民事上诉多少时间开庭?一、民事上诉多少时间开庭?民事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特别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


·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一、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公诉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程序不同、包含的范围不同、后果不同、参与阶段不同。检察院对刑事一审案......


·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怎么办?
      在我国当取得房屋的产权后,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才真正属于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一、根据《......


·如果要使用商标算侵权吗?
      如果要使用商标算侵权吗?看商标是谁是才能决定是否侵权;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专门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办......


·最高的商标侵权赔偿一般是多少?
      最高的商标侵权赔偿一般是多少?《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


·先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履行,一般是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需要支付价款,诸如工程建筑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都属于此类合同。对于......


·关于交通事故办案流程
      关于交通事故办案流程及法律运用详解,今天与您探讨一下接到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件,该如何具体操作。根据专业人士在办理这种案件中积累的经验,一般来说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