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
  
  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得超过2株;
  
  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四、花卉
  
  1、花卉种植地或摆放地应保持清洁,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繁花期过后应及时更换;
  
  2、地栽花卉,每平方米内植株覆盖率小苗期应达到80%,成苗期应达到95%以上;
  
  3、盆栽花卉,植株的冠幅应大于盆口,每平方米内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五、灌木
  
  1、植物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封锁病虫害、无残花、无枯枝败叶;
  
  2、用于覆盖地面的小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内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5%;
  
  3、剪形植物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攀缘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牵引。
  
  六、乔木
  
  1、植株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病虫害,无枯枝,形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应保持完整、稳固;
  
  2、植株应悉心维护,因局部枯黄可进行修剪,但单个植株的冠幅应有原植或原移交时的80%以上(正常修枝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
  
  3、每个植株应枝繁叶茂,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20%;
  
  4、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属于大树。此类树木应挂牌编号并每周填写养护记录,以备查询。备注:除此之外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参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执行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园林绿色工程的是由多项子工程构成的,为了节约验收时间,验收工人用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尽早完成各自的验收工作。对于庁标准进行验收的情形,是会受到惩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一、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我国法律关于重婚的规定禁止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人身损失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人身损失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符合诉讼时效中断条件的,是可以认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


·个人非商用算侵权吗
      不用于商业用通,并且不是被一般大众所知悉,是可以改编的。不属于侵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一、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我们平时所听到的房产质押其实就是房产证质押,它与房产抵押是不同的。1、房产质押房屋......


·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
      划哼痕险是指当事人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车辆遭到他人的划伤。而所需要的修复划痕的这类费用。那么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


·已出高速路倒车扣几分?
      已出高速路倒车扣几分?已出高速路倒车扣12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如今,男女结婚的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也就是由父母资助买房,那么男女在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房产又应该怎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快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快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不算是快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


·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举证
      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举证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