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孕妇停薪留职报告怎么写?

对于每个工薪阶级的女职员都是需要请孕假的,孕妇在离职时需要按照孕妇停薪留职报告的要求书写请假申请书,对于此种是由的请假,用人单位不得驳回。由于不少劳动者之前并没有将孕妇停薪留职报告,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孕妇停薪留职报告怎么写
  
  总公司:
  
  本人正处于在孕产期,现已怀孕(出具有效怀孕证明)由于身体上的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上,特申请停薪留职
  
  1、期限从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日。
  
  2、在此期间,除享受法定产假期的工资、福利、各项保险,其他时间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各项保险待遇。停薪留职期间本人各项社会保险由个人承担,所有款项一次交予公司,请公司待办。如在停薪留职期间在此期间,本人从事非法活动或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3、停薪留职期满后本人愿意回单位工作,并在15天前提出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公司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申请人:
  
  年月日
  
  二、关于停薪留职的相关问题
  
  1、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3、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的,既然已经停薪,工资总额中当然不应该包括“工资”。
  
  4、单位有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从事的职业吗?
  
  无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的职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以外的,个人可以做出选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属合法的经营,单位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准。
  
  5、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能否得补偿?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妇在妊娠期间,是可以享受带薪休产假的,但是若想延长假期的,需要书写孕妇停薪留职报告,承诺在离职期间不得享有一切单位的福利、工资待遇。在离职后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需哟交由单位而代为缴纳。其次,若在离职期间受伤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夫妻遗弃罪判刑吗?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应该是相亲相爱才对,即便是一方生了严重的疾病,另一方也应当尽自己的力量去挽救,不能做出抛弃的事情。如果一方将对方遗弃,导致......


·申报工伤需要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需要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


·一、老板扣工资怎么办没有签劳动合同?
      一、老板扣工资怎么办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被克扣的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个人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有义务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办理对员工在医疗、养老、生育方面都有基本的保障。那个人五险一金查询方式......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侵权人......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
      网络介绍卖淫需要哪些要件定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


·广东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刑事拘留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员工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员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