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都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此时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审查之后,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检察院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表现。
  
  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特别关注:
  
  (1)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证据不足不起诉并不以两次补充侦查为必要条件。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如果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仍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只能作不起诉处理。
  
  (3)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而实践中检察院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起诉的,需要对公安机关作出相应的说明。而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也是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盗窃不满10000元判多少
      盗窃不满10000元,构成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个体诊所医患协议书是什么样子的?
      个体诊所医患协议书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体诊所医患协议书上是什么样子的?病重,病危通知单及医患双方协议书病人:性别:年龄:诊断:由......


·非法持有毒品怎么处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怎么处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行使撤销权产生怎样的效力
      在法律上,债务人有及时还债的义务,如果债权为了不还债而将自己的债权无偿或者是低价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随着现在的贷款的风行,产生了很多担保、抵押、债券之类的名词,但是这其中的具体内容细节很多人还是不怎么清楚,甚至有些模......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当客户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一般会要求发包方进行索赔,发包方在索赔后......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


·物管不给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物管不给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实践中,我们要区分开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后者由于情况比较严重,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但前者仅仅是属于一般的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