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实践中,单位安排员工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对应的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不同的,毕竟此时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不一样。当然,要是在周末安排加班,并且之后安排进行了补休的话,那此时单位也是可以不用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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