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而有的单位虽然也会支付加班费,但却不按照规定进行支付,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就需要知道这个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也就是说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实践中,单位安排员工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对应的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不同的,毕竟此时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不一样。当然,要是在周末安排加班,并且之后安排进行了补休的话,那此时单位也是可以不用再支付加班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法院交通事故轻微伤会处理吗?
      一、法院交通事故轻微伤会处理吗?有诉必理,有案必立。造成轻微伤而主张权益,起诉到法院一定会受理,但过了诉讼时限了则一般不会受理。对于交通......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


·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对于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了相关的调整。那么,公司法中关于股......


·最新社保代理合同该怎么写?
      最新社保代理合同该怎么写?社保代理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员工代办社保卡业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


·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退还彩礼
      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退还彩礼,只是在反方向上指出了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才能算合规合法,若满足返还彩礼的条件却没有......


·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在立案侦查期间公务员可以辞退么
      一,在立案侦查期间公务员可以辞退么一般不能,只能停职,法院定罪后才能开除公职。不过现在只要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检察院批捕了,就会开除公职。检察机......


·手写收款收据怎么写才有效?
      手写收款收据怎么写才有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与对方进行了财物的交易,当你收到对方财物时需要写给对方以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一份收条的如果......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变造借条,伪造或者变造相当于用虚假的借条去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有的人不满足结婚条件,但为了能够结婚而隐瞒一些事实,这种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一般是无效的。而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