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在生活中,车主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开车,通常是人们由于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等等原因,可能会带来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代驾也就应运而生。但是,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呢?我们将为您全面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代驾
  
  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代替自己驾驶。代驾公司就是适应这种需求应运而生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几种。
  
  代驾的种类:
  
  1、酒后代驾
  
  酒后代驾,就是指由一名专业的司机代替驾驶,将喝了酒的司机连人带车送回家。酒后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酒后代驾服务为会饮酒的有车族朋友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选择空间,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
  
  2、长途代驾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私家车的普及,自驾游也渐渐升温,成为旅游市场的一个新热点。自驾游虽然富有乐趣,但由于长途驾驶很容易令人疲倦,而且路况复杂,新手难以应付,旅游代驾悄然兴起。
  
  3、商务代驾
  
  主要用于商业上接送客人,谈生意等场合。
  
  二、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1、不管什么情况下,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存好现场,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的身份证。
  
  2、开具事故证明
  
  如果是两车碰撞事故一般有交警开具事故证明(当事人因保留事故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过错方还有可能得到交警部门的相应处罚;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用粉笔或石头在路面画好双方这两的四轮位置,然后将车开在路边或不影响交通的位置等待交警。)如果是单独事故就直接报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指引即可。
  
  3、定损
  
  哪一方全责就去哪一方的保险公司;如果双方有责,不需要去两家保险公司,去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有的修理厂也可以代办)。
  
  4、修车
  
  去保险公司制定高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制定修理厂的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但不能超出定损额度。
  
  5、递交索赔单证
  
  这种单证则是由修理厂进行代办。
  
  6、领赔款
  
  这赔偿款一般都是直接打如银行卡的账户。
  
  8、转账汇款
  
  将保险公司的理赔到账金额转给修理厂。
  当我们发生此类的事情,首先,不要去判断代驾双方责任的承担方式,报案之后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接下来的事情,保险公司会依据自身范围内进行定损、修车和理赔等等内容。我们做的事情要就是,第一不要发生纠纷,保持镇定;第二,保存现场以及保护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留学生飙车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
      留学生飙车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一、留学生飙车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于正常超速行驶是给予赔偿的,但如果是因被保险人......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应该在执行案件立案6个月内执行结束。按照......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南京妇幼探视时间有哪些规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以此为自己的经营理念,承担着南京市儿童的保健工作。南京......


·合同期限 ?
      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停止使用商标导致商标无效化多长时间?
      停止使用商标导致商标无效化多长时间?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导致商标无效,其它情况下,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及时续展;注册商标指定商品因粗制......


·阶段性担保和全程担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阶段性担保和全程担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全程担保和阶段性担保之间的区别主要是时限的差别,我们打个比方,比如贷款期限3年,全程担保期限必须是3年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