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两者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两者的区别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的概率是比较多的,我国法律把抗辩权主要分为三种,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的抗辩权是适用于不同的情况的。很多人对这三者的具体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导致对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两者的区别不知道。
  
  一、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仅从权利主体的角度看,二者就已经属于不同概念,二者的具体内容也有差异。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
  
  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
  
  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简单的说: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 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主要针对的是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是具有相应性的特征的,不安抗辩权不一定具有这个特征。双方在使用特征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要多久?
      对于生活在北京的人们来说,买房前首先得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相关部门会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核,那么从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审核结果......


·自愿缴纳罚金辩护词如何写?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依据他们在犯罪......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一、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


·刑法中什么情况下可定重婚罪
      一、刑法中什么情况下可定重婚罪?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有哪些
      您知道累犯分为几种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他们之间当然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有哪些?请......


·根据法律规定终身监禁可以出来吗?
      根据法律规定终身监禁可以出来吗?终身监禁可以出来的,终身监禁,即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行为人,还是有机会通过减刑、假释等方式提前出狱回归社会......


·近日广州公布了一个引起全国轰动的政策,那就是租售同权的政策,
      近日广州公布了一个引起全国轰动的政策,那就是租售同权的政策,从表面上来看广州此次推出的租售同权的政策有效的缓解了广东的住房、入学、从业等方面......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1、一般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时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外情形为:可仔细查阅合同中双方对提前终止及相应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子女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