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很多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实力,会进行兼并重组。公司合并后,被收购公司会被注销。而之前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势必同外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比如有银行贷款、应收账款等。那么,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分析。一、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对于合并协议生效前的到期债务,债权人得请求原债务人在实施合并之前单独清偿,对于和被吸收公司有不可分离之关系的未到期债务(如被吸收公司为投资咨询公司,存续公司为汽车制造公司而无投资咨询业务),债权人得拒绝承受,而请求被吸收公司负单方解除合同之责任。如果主债务转移影响抵押、保证等从债务的效力,债权人亦得要求债务承受人提供担保措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应该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公司收购其它公司,被收购公司要进行解散清算,理清债权债务。涉及到债权转让的,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债权人。对于合并后的债权债务,新成立的公司要建立管理制度,保障原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怎么量刑一、诈骗罪怎么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土地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为国家所有,只有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根据使用者对土地不同的使用方法,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三种,均从取得之......


·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139条规定的法条是什么?在生活中,公司改制或者是其他的活动,当事人都会进行公告。就拿您生活中常见的,法院的公告,公司的改制公告等,这些公......


·对一审判决书中已经作出认定的问题,当事人上诉时未提出,申请再审时又提出的,能否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


·知识产权诉讼应诉材料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诉讼应诉材料包括哪些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当中的被告方,在法院向被告方出具传票以后,被告一方就应该积极的准备应诉材料,估计在知识产权纠......


·一、租赁的店面房和别人合作算违约吗?
      一、租赁的店面房和别人合作算违约吗?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按流程走的就不算违约;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如何计算银行贷款买房利息
      要是公民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用以购买房产的话,则首先肯定是要满足银行按揭贷款的资质条件,否则也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此时获得了贷款之后,......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法条如下......


·分公司可不可以签订总包合同?
      分公司可不可以签订总包合同?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


·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 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
      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