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监督其行为。那么要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呢?此时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于
  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可以要求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
  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二、怎么确定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阅读完上文后,我们知道要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护人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法律上监护人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两个概念有哪些不同,监护人不一定有抚养权,但有抚养权的一定是监护人,这只是其中一个区......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没有权利享受股东的权利;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企业与企业之间能不能借款
      企业与企业之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次要责任怎么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以下标准仅做参考:1、聘请律师......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


·我国对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向来都是很大的,虽然对于单纯吸食毒品的行为不会认为构成犯罪,但此时也证明行为人是持有毒品的,而这样的情况达......


·偷醉酒人身上物品是扒窃吗?
      偷醉酒人身上物品是扒窃吗?构成的是盗窃罪,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结果是否有义务告知当事人?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结果是否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检察院是国家公诉机关,法律没有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有结果后应告知受害人。这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需要主......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要离职证,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