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针对不同的方式自然流程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二)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些什么
  
  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通常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诉讼离婚。而起诉离婚具体流程与协议离婚不同,并且在需要提供的材料上面也是有所差异的。由于法律中规定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因此夫妻最终离婚也要可能是被调解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看双方当事人谁存在着过错,我国道交法关于(道路通行原则)非......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对于缺乏应对交通事故基本知识的人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恐怕会手足无措。......


·商业活动中商标抢注谁的错
      商业活动中商标抢注谁的错“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


·危险驾驶一律不能批捕吗?
      一、危险驾驶一律不能批捕吗?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一、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多久到帐?
      一、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多久到帐?工伤赔偿款要多久到账,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诉......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


·认缴公司欠债变更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认缴公司欠债变更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


·强奸罪如何量刑,认定强奸罪应注意什么
      一般而言,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压制妇女反抗的手段来与妇女发生关系都可以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一旦构成强奸罪,犯罪分子该如何量刑则成为了您关注的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