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在我国,由于国家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所以,中小企业得到了急速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我国的经济繁荣。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我们需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够革除积弊,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四种方式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自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资金等。
  
  自筹资金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自有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企业间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各类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要求各不相同。
  
  三、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一般特点:
  
  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大、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加上自身经济灵活性的要求,其融资与大企业相比存在很大特殊性。
  
  1、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比大企业更多的依赖内源融资。
  
  2、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中小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在债务融资中又主要依赖来自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
  
  3、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表现出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强的短期贷款的特征。
  
  4、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加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的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
  
  (二)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1、制造业型中小企业:
  
  制造业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周转速度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的面较宽。因此,风险也相对较大,融资难度也较大一些。
  
  2、高科技中小企业:
  
  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成长、高回报、高风险的特征,而高成长、高回报是以高投入为前提的。因此,资金是支持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初创到成长的助推器,是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稀缺资源之一,资金筹措处于较其它传统行业中小企业更为突出的位置。
  
  由于高科技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风险程度不同,其资金需求类型也各有不同。
  
  一般来讲,高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包括六个阶段,即研究开发期、创业期、早期成长期、加速成长期、稳定成长期和成熟期。其中在第一期和第二期,资金主要来自创业者和科研人员的私人投资,从第二期末到第四期,资金需求逐步由私人投资转向依赖风险资本,此时银行信贷因企业风险较大且抵押物较少而不愿介入。只有到第五期和第六期,企业的技术、管理、市场成熟以后,信贷资金才开始大规模地进入。因此,在信贷资金不足以维持高技术企业成长的情形下,资本市场在高技术中小企业成长中则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3、服务型中小企业:
  
  服务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
  
  其特点是数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但是一般而言风险相对其它中小企业较小,因此是一般中小型商业银行比较愿意给予贷款的对象。
  
  4、社区型中小企业:
  
  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中小企业,它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扶持型基金。另外社区共同集资也是这类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三)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特点:
  
  任何一个企业从提出构想到企业创立、发展、成熟,存在一个成长的生命周期,一般分为种子期、创建期、生存期、扩张期、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不同阶段所需资金有不同特点。
  
  1、种子期的融资特点:
  
  在种子期内,企业的创业者可能只有一个创意或一项尚停留在实验室还未完成的科研项目,创办企业也许还是一种梦想。在这个时期,创业者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或者对自己的创意进行测试或验证。因此,种子期所需的资金并不多,投资主要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测试。在这个时期,如果这个创意或科研项目十分吸引人,很有可能吸引被西方称为“天使”的个人风险投资者。此外,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也可以向政府寻求一些资助。种子期的主要成果是样品研制成功,同时形成完整的生产经营方案。
  
  2、创建期的融资特点:
  
  创建期的企业需要着手筹建公司,把研制的产品投入试生产,因此需要一定数量的“门槛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机器、厂房、办公设备、生产资料、后续的研发和初期的销售,等等,所需要的资金往往是巨大的。只靠创业者的资金往往是不能支持这些活动的,并且由于没有过去的经营记录和信用记录,从银行申请贷款的可能性也甚小。因此,这一阶段的融资重点是创业者需要向新的投资者或机构进行权益融资,这里吸引机构风险投资者是非常关键的融资内容。因为此时面临的风险仍然十分巨大,是一般投资者所不能容忍的。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机构风险投资者投资的项目太多,一般不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特别强调未来的企业能够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在产权上也要求非常明晰,这一点从长远来说对企业是很有好处的,特别是对未来的成功上市融资。
  
  3、生存期的融资特点:
  
  生存期的企业需要大力开拓市场,推销产品,因此需要大量资金。中小企业大多处于这个阶段,资金困难是中小企业在这一阶段面临的最大难题。产品刚投入市场,销路尚未打开,产品造成挤压,现金流出经常大于现金的流入。为此,企业必须非常仔细地安排每天的现金收支计划,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境地中;同时还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以弥补现金的短缺,此时融资组合显得非常重要。由于股权结构在公司成立时已确定,再想利用权益融资一般不易操作,因此,此阶段的融资重点是充分利用负债融资。
  
  4、扩展期的融资特点:
  
  进入扩张期后,企业的生存问题已基本解决,现金入不敷出和要求注入资金局面已经扭转,企业要做的主要工作是进一步开发和加强行销能力。与此同时,企业拥有较为稳定的顾客和供应商以及比较好的信用记录,取得银行贷款或利用信用融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但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原有资产规模已不能满足需要。为此,企业必须增资扩股,注入大量的新的资本金。原有的股东如果出资最好,但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引入新的股东。此时,企业可以选择的投资者相对比较多。需要提醒的是,这一阶段融资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企业上市做好准备,针对上市公司所需的条件进行调整和改进。
  
  5、成熟期的融资特点:
  
  在成熟期,企业已有自己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对外部资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阶段那么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点是完成企业上市的工作。中小企业的成功上市,如同鲤鱼跳龙门,会发生质的飞跃。企业融资已不再成为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因此,从融资的角度上看上市成功是企业成熟的表现。同时,企业上市也可以使风险投资成功退出,使风险投资得以进入良性循环。由于国内主板过高的门槛和向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倾斜的政策,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比较适宜在二板市场上市,这也和二板市场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是相符合的。目前来看,中小企业上二板市场比较多,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和我国香港的创业板市场,而我国内地的创业板市场正在积极酝酿之中。
  
  综上所述,的我们为您介绍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中小企业的不同类别,并且在不同的发展过程中的企业,显现出来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也是不相同的。所以,您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的自身情况对于这些问题来进行综合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施工面积应当如何计算?
      房屋施工面积应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公摊面积指商品房销......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打债务纠纷官司时要什么证据
      为了取得胜诉,保证债权实现,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那么具体而言,打债务纠纷官司要哪些证据,换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初都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双方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有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选......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由来为了规范私募行业监管,国家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注册备案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将......


·吉安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的?
      吉安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的?一、吉安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的?医疗纠纷一般按照赔偿费用的3%-8%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即律师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