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是最为常见的,但是民事案件涉及的证据有的是需要您自己主动寻找的,需要您自己进行民事诉讼质证,但是质证是需要讲究民事诉讼质证技巧的,如果不讲究技巧,有可能导致民事诉讼质证的工作量很大,效果也是不明显,但是具体的技巧有哪些,可以到本文了解一番。
  
  一、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二、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以上四种质证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交叉运用。
  
  三、质证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
  
  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禁用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
  
  2、求疑
  
  质证的对象,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有据,不能信口开河。
  
  3、有利
  
  必须有利于实现代理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代理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证据。总之,要有利于已方当事人。
  
  在进行民事诉讼质证工作的时候,就显得容易些了。民事诉讼的技巧是您需要掌握的,有了足够多的技巧,会大的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质证也是需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这样才能在民事诉讼中取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还吗
      法律规定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


·司法鉴定dna可以异地吗?
      我国现在的鉴定机构遍布各个省市,很多地方都开设了自己的鉴定机构。也许每个家庭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吧,有些用户不想在自己的市区做,所以往往会选择......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欠款不还时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果公司拒绝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去起诉公司。在遇到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公司时,债权人可以从公司股东是......


·敲诈勒索20万元能判多少年
      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
      一、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随着城市的不断地发展,土地的规划越来越明确,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补偿,焦作市也开始实施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措......


·如何避免专利纠纷
      如何避免专利纠纷,这可是一个技术活。现在关于专利纠纷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了,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样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此类纠纷呢?企业......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而我国现行法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责任主......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