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是涉及到所有人的法律,和您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总则对于实际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和立法,目的就是让遇到问题的时候,有法可依,有处理问题的依据。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客体的严格约束就是确保在处理法律问题和事务的时候能够公平公正,能够让您得到一个公平的结果,但是具体的客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可以到本文作一番了解。
  一、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
  在我国民法总则的总体框架设计上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否规定权利客体以及怎样规定权利客体问题。这关系到民法总则框架结构的理论基础,也关系到民法总则规定民法一般性规则的基本内容。未来民法总则权利客体一章应当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民法总则规定本章的标题怎样设置。建议简称为“客体”,在民法典中,环境、语境及含义均已特定,无须添设其他定语,就足以说明问题。第二,是否要有关于民事权利客体的一般性规定。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权利客体,主要是界定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范围,一一列出即可,没有必要作出一般性规定。鉴于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当作出一般性规定,因而予以规定也无妨。第三,是否应当规定身份利益。民法总则是否规定身份利益为权利客体在于亲属法是否回归民法典。目前,亲属法回归民法典已成共识,当然应当规定身份利益为权利客体。第四,是否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因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智力成果当然是民事权利客体。由于知识产权篇幅过大,民法典无法全部容纳,因而可以在民法总则中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为智力成果,以明确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典的特别法、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地位,使知识产权与民法之间建立起“血缘”关系。第五,是否规定行为是民事权利客体。一般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体现为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的客体才是物或者其他利益。因此,民法总则在关于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中应当包括行为。
  二、权利客体是什么
  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是财产,流转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就可以依法办理有关的事情了。民法总则涉及到的不仅是权利客体,也会涉及到其他方面,当然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依法处理。民法总则不仅赋予您您权利,同时也规范了您的权利,对于权利客体的明确就是规范权利的主要形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对方用假公章签订合同怎么办
      可以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解决。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


·聊城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 各地区都有发生过医疗纠
      聊城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各地区都有发生过医疗纠纷,聊城的朋友可能也已经遇到过医疗纠纷了,很多人已经聘请了聊城医疗纠纷律师来帮助自......


·自诉案件证据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证据包括哪些?1、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的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户籍簿)、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银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有哪些
      银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有哪些一、农业银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为有效阻截电信网络诈骗,中国农业银行遵照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将从以下方面落......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


·宅基地上的房屋没立遗嘱怎么分配
      宅基地上的房屋没立遗嘱怎么分配?宅基地上的房屋没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医疗事故怎么样处理过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1、如果借条上没有预定还款期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


·离婚后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社会生活当中的很多婚姻关系,都是因为有了孩子以后才紧紧的拴在一起的。即使夫妻之间的感情存在诸多的问题,但是因为孩子的原因,双方不可能离婚以后......


·山西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应该都认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吧,其实不然,抢夺罪是单独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在公共场合抢夺他人的物品,并且数额较大。它与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