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以事假、病假为由需要请假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薪资待遇不变。之前即使是国家公务员也实行的是带薪休假条例,但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后,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规定被取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载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公务员不再办理停薪留职
  
  (一)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停薪留职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准停薪留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问题。
  
  1、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因此现在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停薪留职。
  
  (三)停薪留职的期限问题。过去停薪留职签订协议一般都明确期限和相关事项,按协议执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能再办理或延续停薪留职手续,原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辞职(辞聘)申请,按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二、什么是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代表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有关文件精神,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下列条款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停薪留职的时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停薪留职期间,乙方保证做到:
  
  1、不享受____________在岗职工的工资及一切福利、社保待遇;
  
  2、不以____________职工身份从事任何活动,不以学校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服务等活动,若因个人经营服务活动或其它种种原因带来的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3、一切言论和行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4、向学校缴纳劳保储备金(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____________元,(每月缴费标准为月工资的______%,共计______个月),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和人员占编费______元,人事档案管理费______元/月,人员占编费______元/月,共计______个月),两项合计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一次付清。
  
  (三)乙方停薪留职期间,甲方保证做到:
  
  1、不给乙方下达工作任务,并保留乙方公职和编制;
  
  2、按规定给乙方调整档案工资,并计算连续工龄;
  
  3、按规定给乙方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
  
  (四)乙方停薪留职期间,保证主动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否则,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停薪留职期满,需调出学校,或按时回校自找接收单位上岗,不得续办停薪留职手续;如乙方逾期一个月未回校办理任何手续,甲方按规定给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与学校解除一切关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最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在2015年已被取消。即使是由于身体原因需要进行医学治疗,需要请求带薪休假的,也是不会被批准的,该项规定是由于公务员工作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对于那些不能持续上班的,予以解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如何进行商标局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如何进行商标局申请行政复议?商标在生活中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许多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申请了商标保护,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过程......


·深圳高温补助数额是多少
      其实一年四季当中,您最有感觉的就是夏季和冬季。春天和秋天好像还没有过就已经过完了,最主要还是因为夏季和冬季两季的气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情
      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情,婚姻对于我们来说是我们人生中的必经之路,但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中离婚的也很多。我们国家对于离婚也有相......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何正确立遗嘱?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何正确立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


·海损的定义和分类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损......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是各自生活的,但这段期间也会有财产的收入等等。那么对于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


·外省的起诉离婚请哪里的律师?
      夫妻双方如果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协议离婚。但由于在离婚时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所以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因为其地理优势一直是我国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有用户征地的力度加大,征地的补偿标准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补偿标准各方一致存......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对于不当得利,您听起来可能觉得十分陌生。但其实,它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


·一、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1、《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2、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