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经济日益提高。很多人手里有了钱就开始了投资行业,首先就是炒房,房子在中国人民心中是一个人的依靠,还有很多对房子知之不详但手里也有存款的人们,也跃跃欲试。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买卖房屋必然要用到的,提及合同就必然要提及备案,那么在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解答。
  1、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什么,有什么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联机备案其实是由“联机”和“备案”两个词组成,联机就是联结房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算机,联结起来做什么呢?就是在购房户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及时通过网络进行电子合同备案登记。联机备案的作用是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防止商品房一房多卖,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进行了联机备案的商品房对购房户来说就像一把保护伞,在出现商品房买卖纠纷,一套房屋几个买卖合同时,房管部门将以进行联机备案的登记情况,来确定该房的产权问题。也就是说,进行了联机备案的房屋,可以对抗第三人,将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而通过联机备案只能签订一次合同,打印一次联机备案单,而要修改联机备案合同必须买卖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房管部门才会受理。这样就会为购房户起到很好的产权保护作用。
  2、在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办理需要什么?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买受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3、房屋买卖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由上可知房地产备案是像管理部门提交证明房屋拥有权避免卖家多次买卖,保护了买房者的利益。办理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也是很简单的。需要提供证明自己的身份的有效证件,到苏州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与更改备案,在此之前应出示居住证和暂住证明,房屋产权、土地证等证明,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备案的相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们被网络诈骗后如何处理?
      网络诈骗后如何处理?首先要在第一时间选择报案,并向警方陈述被骗过程,如果是银行卡被骗取了账号,就赶紧登陆银行账号然后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银行会......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权利是什么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权利是什么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农民的土地,但是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按照既定的农村征地流程办理征地手续。各地政府部门......


·一、不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上诉状上诉人: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


·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的话,不管是对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现如今我国的各单位已经非常注意这一问题了,不管如何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即......


·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购房合同产生违约金的情况有: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
      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一、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