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

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常年因工作四处奔波的人们不难发现,在大城市中的客运交通非常便利,形象也非常好,但是来到一些比较小的城市相比较后,车辆还是出于比较落后,还会出现乱停载客的现象,也许是因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因素,所以今天我们就带来了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是否启动这个问题,方便您的交通出行。
  一、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启动
  根据邵阳市政府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指示精神,经武冈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研究,近日,武冈市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启动。武冈客运企业改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包职工安置到位、包稳定工作到位、包安全监管到位工作要求,市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平稳有序做好武冈汽运、客运、湘运保养厂和公汽公司4家企业改制工作。企业改制后,未经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改变原企业经营性质,不得改变站、场的土地用途。公司重组筹委会可以组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企业改制概述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三、企业改制目标
  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承担责任。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限制因素,也许某些地方的客运企业并不是发展的很好,通过文章我们已经知道了武冈交通运输系统客运企业改制工作已经启动,并且改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个到位要求严格执行。如果您所在的城市还没有相关的客运企业改制工作也请不要着急,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慢慢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调解协议有“重大误解”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能免责
      吴某某骑车时被出租车撞倒在地,与出租车司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此后,吴某某伤情严重但对方不愿再负担费用。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当初的调解协......


·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


·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刑事自诉案件办理首先可以由涉案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受害......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计件工资的加班的计算方式是完成了计件定额之后,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来进行工资的支付。实行计件工......


·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哪些资料手续
      公司注册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侵权人会推卸责任不愿赔偿,使得受......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止诉讼时效?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其只是表明人民法院审查过后,认为权利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吗?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可以续期吗?怎么界定的呢?到期后该怎么办?最近很多人都在这些问题,所以呢本站我们为此专门为您整理......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很多情况下,双方解除......


·什么情况构成肇事逃逸?
      什么情况构成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