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什么情况才能得到法律援助在民事诉讼中,像财产性案件的话,律师费用按照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还是比较高的。对于无力承担律师费用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尝试申请下法律援助。当然,法律援助不是针对任何情况的,其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那么,什么情况才能得到法律援助?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什么情况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三、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四、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讲到这里,相信您对什么情况才能得到法律援助应该有了基本认识。既然法律援助属于司法救济,其就有严格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只有当事人申请事项在法律援助范围内,并且经济上面的确存在困难、没有案件代理人的情况出现时,法律援助机构才会考虑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吗?
      一、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吗?职员侵占公司九万会批捕,侵占公司9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会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会不会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要视具体......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1、最短一周,最长45天。2、购房者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小孩大了抚养费还需要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逛商场本来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但近来有不少人反应说有时候会在商场跌倒,像老年人、孕妇这样的特殊人群出事的几率就更高一些......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因为我国的全国范围内的户籍管理在民政局没有共享,还有民政局的登记资料在全国的范围内也没有实现联网共享,所......


·二审会改判罚金吗
      可能会改判。二审法院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一、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没拿到手不影响合同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


·刑诉法司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事诉讼法对于调整我们的日常生活行为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关于刑事诉讼法也制定了一些司法解释进行完善,因此家都想知道一下刑诉法......


·无偿转让股权协议怎么写?
      无偿转让股权协议怎么写?无偿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


·企业辞退员工年休假怎么算
      企业辞退员工年休假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