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不能因为父母双方分离或者因未婚父母的某些事故而自己承担后果,无论哪种情况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如果父母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方放弃抚养权另一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就要问到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下面通过我们整理好的资料来为您解答。一、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抚养子女协议书?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协议人________与协议人________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一致同意孩子________的抚养权归女(男)方________。;二、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三、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协议人:________(签名) 协议人: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二、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补充说明:父母能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同时在第二段中我们也介绍了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的情况,相信母亲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是不忍心放弃抚养权的,因为法律的原则也认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是应该判给母亲的,如果有不想放弃抚养权的可以咨询更多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一个股东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同一个股东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同一个股东的法律规定是两家公司拥有共同的股东,实际上这样的两家公司,他就是关联公司,当然这样的一种关联关系的话,它......


·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
      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知道贸易合同的定义。知道了贸易合同的重要性就知道了贸易合同中保险也占有重......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怎么判刑?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


·孩子监护人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
      探视权是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另一方对孩子不好,探望孩子的目的不纯......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改嫁儿媳妇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享有,但是生活中,如果女子嫁到男方的家中,中途男方不幸去世,女方改嫁后,那么在男方的父母去世之后,改嫁的儿......


·外伤司法鉴定什么时间做?
      外伤司法鉴定什么时间做的问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然后分析,才能得出一定的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女方: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双方致使夫妻感......


·子女能代替父亲诉讼离婚吗
      不可以代替父亲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如果是诉讼离......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也要遵循相应......


·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处罚?
      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处罚?一、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处罚?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罚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