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 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累犯,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对象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由于累犯的性质比较特殊,其反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因此,累犯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除了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也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然人股东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一、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情形......


·一般情况下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吗
      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吗一般诈骗罪这一类称为经济犯罪。诈骗属于经侦还是刑侦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公司财务2000元以上,由刑事侦查局管辖......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处理,先看自己有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如果没有,就想办法通过聊天、录音的......


·上级拨付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国家的征收土地补偿的政策一直以来在普通老百姓当中都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因为普通老百姓,他们的土地补偿就是他们日后的生活来源之一,所以是非常......


·一、离婚后孩子年龄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后孩子年龄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孩子年龄已经成年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


·高空坠物如何判罚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如果路上发生高空坠物的意外,都会要求对方赔偿应有的损失,那如果在国外都,发生类似的事情,会不会找当事人去赔偿自己的损失呢?会怎......


·一、赌博一般拘留期限是多久?
      一、赌博一般拘留期限是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案件诉讼时效分为哪几种
      案件讼时效分为哪几种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


·股权转让后税务局要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后税务局要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企业负责人在公司里面负责企业各项活动,其中就会涉及到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转让程序,......


·拘留五天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如果自身权益受到国家机关正常运营影响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前社会比较常见的申请国家赔偿情形就是无错误的情况下被行政拘留,虽说这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