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环节?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会接触到关于民事诉讼内容,对于法庭,大部分的了解可能也仅局限于电视剧中的某几个一闪而过的场景。大部分人可能穷极一生也不会踏上法庭,但是俗话说有备无患, 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规,程序,在实际需要使用时也不至于惊慌无措。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的相关内容吧。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环节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它是指在法庭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组织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通过这些内容的了解,可以使我们在需要时有一个充分的准备,不至于手忙脚乱,措手不及。今天的关于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的普及就这些了,如果您有法律相关问题需要了解,请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一、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一、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1、开发企业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


·《民法典》营利法人分为哪些?
      《民法典》营利法人分为哪些??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根据《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


·银行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银行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法院判决书下来可以探视吗
      人犯了罪,他的亲属会去探视,我们知道在宣判后判决书还没有发下来的时候,是不允许亲属去探视的,因为判决书没有下来说明该案件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刑......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继承或者说房产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的内容,我......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法律规定债务......


·怎么样是侵犯姓名权
      怎么样是侵犯姓名权每一个人都有姓名,姓名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独立享有的人格权。但是有可能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就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那么怎样才是构......


·辩护人的主要权利是什么
      刑辩律师要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的,则必须要经过有资格的人的委托聘请才可以。之后成为了刑事案件的辩护人,那么就会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有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