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军人有重大过错的不适用这一规定。需要强调的是,该规定是有前提的,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法院无论如何就不能判决离婚。在军人有重大过错时,该规定不适用。根据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指: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此规定有助于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这一规定更具灵活性与科学性。
二、与军人离婚去哪些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忍受与爱人长期分离的生活,沉重的生活压力、感情上的孤独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想要从这样的婚姻中逃离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对与军人离婚的具体程序不了解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撤销工伤认定的原因有哪些?
一、撤销工伤认定的原因有哪些?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
·取保候审出来能打人吗
不能打人。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打人,不会凭轻微伤判刑。可能会取消取保候审,重新到拘留所度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一、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
·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怎样的?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享受我们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已经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满16周岁的正常自然人。2、主观具有故意,就是你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校车超载200%怎么处罚?
这样的日常生活如果汽车超员驾驶的话,那么很容易发生一些交通事故,比如说校车如果超员驾驶造成其中的学生人生安全受到一定的危险,所以我们国家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