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使后履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后履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抗辩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您的最基本的权利,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好多合同的一方在履行到一半或者部分的时候就停止了履行合同,另外一方就可以行使后履抗辩权,但是行使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样的后履抗辩权的条件呢,这也是好多人想知道,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行使后履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不能形成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在同一合同中不能形成对价关系,也不能产生后履行抗辩权。(2)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多数双务合同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的。有的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有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先后顺序。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先履行的一方应首先履行。如果没有先后顺序,就形不成后履行抗辩权。(3)必须是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已经履行或者已经适当履行,就失去了抗辩事由,后履行抗辩权就不成立。
  二、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遇到类似的合同中途不履行的情形,就可以行使后履抗辩权。行使抗辩权也是在督促对方继续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够违反合同的规定。法律赋予您基本的抗辩权是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但是您也要依法行使抗辩权力,这样的抗辩权才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都有几种
      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都有几种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部分人在打工积累一定的财富后,更倾向于给自己干,个人出资经营企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


·故意犯罪是指什么犯罪故意有什么类型
      故意犯罪是指什么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


·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一、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几种?
      信用卡在我国被普遍使用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信用卡因为使用方便,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个人的经济压力,受到许多人的欢迎。同时,因为信用卡催......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


·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
      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一、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1、塑造人权观念,从而防止产生刑讯逼供2、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3、......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一、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