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缺陷责任保修金是如何规定的?

缺陷责任保修金是如何规定的?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带保证,有时工程的发包方与晨承包方在拟定承包合同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用以处理由于工程缺陷造成的安全是事故。为了规范质保金的收取,国家相关部门针对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收取与退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一、缺陷责任保修金的规定1、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暂时扣减发包人可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以及暂扣的方式,暂时扣减缺陷责任保修金。2、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后,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通知修复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的,修复缺陷的费用从剩余的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中扣除。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l5日内,将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3、缺陷责任期保修金保函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如承包人请求提供用于替代剩余的缺陷责任保修金的保函,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保函后,向承包人支付缺陷责任保修金的剩余金额。此后,承包人未能自费修复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的,修复缺陷的费用从该保函中扣除。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退还该保函。二、缺陷责任期有多长?《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未从法律层面上确立缺陷责任期制度。我国工程实务中“缺陷责任期”这一概念和术语是借鉴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和菲迪克合同文本中的规定确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的出台,在工程实务中引进了“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9条也引入了“缺陷责任期”这一概念,从而在工程实务中确立了缺陷责任期制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缺陷责任保修金只能是在质保期内暂时扣留,这与之前实施的规范的显示欠款是相区别的,制定该项法规的目的在于督促承包方采取适当措施抑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为了保证承包方的责任,也规定了质保金的扣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先生/小姐(员工工号):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重庆醉酒驾驶扣6分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还有一些车主会进行醉酒驾驶,我国的法律关于酒驾的处罚是非常明确的,在重庆醉酒驾驶扣6分时,需要本人到交警......


·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妻子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基于夫妻关系,一般由丈夫作为其监护人;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


·欠1500元法院会判多少年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购房时的首付比例。那么在广州买房子首付多少呢?一般按照国家标准,首付......


·减刑的条件和限度分别是怎样的
      一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


·行政不作为诉状范本中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行政不作为诉状范本中包含哪些基本内容?(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行政起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一、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一、出版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投资方式包括了购买股票、基金、债券等等。而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收益较大,同时风险性也较大的理财产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