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同时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本来就是基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所以也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有以下赔偿的标准可以参照: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获利的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损害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损害,精神损害的情形虽然很普遍,但是关于损害程度大小的评估却比较困难,所以法院考虑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赔偿为辅的原则,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也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另外,本着减少过错方以后犯错的机会,抚慰无过错方的原则,所以赔偿应该对过错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要适当的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可能让过错方“倾家荡产”。
  
  二、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但是并不是符合以上情形,都可以提出赔偿并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还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无过错方的配偶。
  
  首先,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是以上四种情形中的一种;其次,必须是起诉离婚,如果是不起诉离婚而仅依此条例提出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不准离婚案件中,则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
  
  虽然,关于提出请求的时间法律上并无规定,但是可以参照以下标准: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则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项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一年内单独提出。
  
  3、如果在一审时未提出,可以在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问题在离婚一年内另行起诉。
  
  其实我国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现实中一般是参考相关的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的,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案件,最终计算出来的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可能是不一样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遗产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遗产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由于平时您很少接触,因此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熟悉,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商标其实......


·股权投资协议书实用版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协议书实用版范文是怎样的股权投资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交易行为,股权投资还涉及到非常多的企业内容和管理内容,所以在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


·请问股票除权是什么股票为什么要除权?
      请问股票除权是什么股票为什么要除权?在中国,股市的发展是越来越火,每天都有人因为股票的涨跌,有喜有忧。但是又有多少股民知道股票除权是什么?......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司机开车撞死人车主怎么办
      司机撞死人,该情形一般可以分为车主借车给司机、车主雇佣司机,均是车主知情的情况下,司机享有了对车辆控制的权利。根据司机发生事故后的具体责任,......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