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向银行贷款买房?向银行贷款买房的类型有哪些?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 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白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自营贷款
  
  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二、向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三、如何向银行贷款买房?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四、如何向银行贷款买房?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向银行贷款买房时一般需提交的资料有: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从实践来说,购房者在买期房或者一手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事宜一般都会有开发商参与其中。另外,不同地区的不同银行在贷款买房政策上是不同的,购房者关于贷款买房的详细事宜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但是,由于银行和开发商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很可能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在合同中加入一些对购房者不利的条款,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前最好直接与律师联系,在律师的帮助和陪同下办理贷款买房事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


·私人倒卖假口罩违法吗?
      犯法。因为口罩也属于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规定,要想经营,必须有相关资质,领取营业执照,因此,一般人事不允许私自销售的。如果销售的口罩是真的,质......


·一、在我国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在我国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证据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证据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


·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该怎么办
      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对应的劳动报酬。且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不过,如果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


·寻衅滋事判缓刑是否可以 寻衅滋事能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罪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期限长14日,而这段期间要是满足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的。那在宣判......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也就是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解除劳......


·一、劳动合同法急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急辞职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急辞的处罚标准和是否要扣工资,具体是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初签订的合......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消防责任事故罪怎么判?
      消防责任事故罪怎么判?火灾是每个国家经常出现的事故,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单位企业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提高消防安全......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