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有没有非法集资的说明内容?

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很多种,而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无疑触犯了基本的法律道德底线,我们应该清楚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触碰了法律底线,而我们也更不应该为了利益而非法集资,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法律上有没有非法集资的说明内容是的怎样的。
  
  
  
  
  
  法律上有没有非法集资的说明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 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其特点是: ?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无非法集资证明材料: ?
  
  
  ?校(园)是我????? 乡(镇)?????? 村一所民办学校,举办者?????????? 是我村合法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校产、运转经费等清楚无争议,不存在非法集资行为。
  
  
  特此证明
  
  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公章
  
  
  村主任签章
  
  主管乡(镇)长签章
  
  
  乡(镇) 村
  
  
  年 月 日
  
  
  非法集资是未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的非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仲裁,而另一方面,公民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非法集资,也是可以通过相关证明材料来得以说明的,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当我们清楚了解了如何说明自己没有进行非法集资,那么我们也就走在了规范的道路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驾代驾责任险多少钱详细说明
      代驾代驾责任险多少钱详细说明不少人在交接应酬的时候,不得不喝酒,可是酒后没办法自己开车,大多数都会找代驾司机来开车。那么找代驾司机开车,造成......


·我们都能够知道
      我们都能够知道,劳动合同是有年限限制的,一些人可能会对这个年限限制,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劳动合同年限辞职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根据我们国家劳动......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怎么赔偿医疗事故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很多时候都会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这就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


·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是指完全隐瞒事情真相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诈骗罪就是指用诈骗的行为来进行犯罪的一种行为。诈骗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了,除此之......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区别商品房和小产权房?现如今,买房越炒越热房价也一路飙升,在竞争压力非常大的社会状态下许多人将目光从商品房即大产......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现代商业社会,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普及、商业广告的日益发展,肖像权的商业利用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


·一、车险人没事能索取误工费吗?
      一、车险人没事能索取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人没事车要修很久,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都?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都有哪些一、探望权中止的情形都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一、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这是要看对方的收入情况,同时还要看受害者受伤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出来。......


·一、宜昌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宜昌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