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 方: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并不是内容越少越好,要是内容过少的话,那很有可能有些应当约定的内容没有写进去,这样是不利于自身利益保护的。上述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租房协议的范文,您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其实只要是把该约定清楚的内容都约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多少?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多少?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


·如何算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算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合同的转让结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还是口头形式 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还是口头形式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还是口头形式?《民法典》只规定了采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应当如何填写授权书事项。《民......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合同文本的起草内容;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注册资本到位率计算方式是什么?
      注册资本到位率计算方式是什么?资金到位率是指本年资金来源除以本年计划投资,该指标主要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情况外商资金到位率低的原因......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萍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有看到过各种各样的拆迁新闻,甚至有得也亲历过拆迁,对拆迁征地也有一定的了解。拆迁征地作为我国目前普遍存在......


·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众所皆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雇佣关系后就已经确认了劳动关系,但是这种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无书面的凭证很容易在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面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候,有时需要我们到法院去作证,这样才有利于法院的审判。但是,如果自己做了证,会不会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生活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往往有诸多争议,此时许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