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制对象包括了哪些,管制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不管是哪种其实都是有具体的适用对象的,这也就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刑罚的适用问题。针对主刑中最轻的管制,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管制对象包括了哪些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对象包括了哪些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管制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 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应把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防止漏管失控。
  
  在监管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对罪犯逐个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的认罪服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定期组织群众对被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评议。
  
  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机关。应当减刑的,由公安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受理减刑建议书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如果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其余罪,应由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即罪行性质轻、危害小,同时人身危险性还要比较小,对于这种犯罪分子在法院量刑处罚的时候才会有可能被判处管制,当然前提还是要其所触犯的罪名有管制的量刑规定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一、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来讲,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都是不合法的。公司没有与劳动......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


·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一、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有事实婚姻是否有继承权
      有事实婚姻是否有继承权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付当前的这场官司,如果说所谓的法律援助却仍然需要当事人交少......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发生合同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我国绝大多数的普通公民一般都比较清楚的......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只有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相关的专利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申请专利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除了条件、程序要求......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也是一样的,一旦签署了合同或者协议都应该按照上面的规定履行,如果违反协议或者合同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当你签一份工作的时......


·寻衅滋事已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当政府处理问题不透明或者不及时的时候,容易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在事件过程中,某些人乘机捣乱,扰乱社会秩序,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法院以寻衅滋事......


·在生活中,只要我们有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话,劳动合同就和我们息息
      在生活中,只要我们有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话,劳动合同就和我们息息相关。劳动合同是对工作人员的一份重要的保障,我们去到用人单位都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


·一、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抚养费?
      一、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抚养费?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应当采取以下形式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