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合法地降低抚养费用?

父母对于孩子成长期间的陪伴和抚养即是我国的传统习惯,也是法定规定的必尽义务,离婚夫妻由于不能再一起居住,其中一方缺乏对于孩子的直接监管和抚养义务,因此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一方给予另一方应有的抚养费用。对于在离婚后如何能降低抚养费用,我们在这里进行简要的介绍。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除离婚子女抚养费:
  一方因情况变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是否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给付数额?其具体条件如何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另外,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总之,离婚后,双方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无抚养权一方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是特殊条件下采取的变通方式。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免除条件,一般情况下主要还是支付不能的问题。所以,降低抚养费或者免除抚养费,在具体个案中,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在解决相关问题时往往会事半功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规划局行政不作为诉讼范文怎么写
      一,规划局行政不作为诉讼范文怎么写行政不作为上诉讼状在书写时一定要注明被告人的身份以及不作为的行为,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


·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如今,房价高涨,对于大部分工薪家庭来说,要拿出几十万的买房钱都是不容易的,那么如何买房呢?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您受欢迎的便是贷款购房。那么贷......


·什么行为才算绑架
      绑架的行为具体是指:其一、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其二、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一、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人民法院经常处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刑事案件,这种类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和财......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5000元以上。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签订合同的情况,其实在很多单位办理业务都需要签订合同,只是这个合同是别人准备好的,自己只是签......


·没领结婚证配偶可以继承遗产吗?
      没领结婚证配偶可以继承遗产吗(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