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此类安全事故俨然成为了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潜在杀手,如何预防此类事故就成了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相关信息
  
  1、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2、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内容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有责任就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二)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
  
  (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有关的设计文件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3)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4)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5)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6)其他有关资料
  
  (四)相关的建设法规
  
  与工程质量及质量事故处理有关的有以下五类。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2、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
  
  3、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4、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
  
  5、关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法规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主要包括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应该倍加珍惜,工程事故存在着不可预见性,但可以多加防范,提高工程质量来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


·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问题,涉及的是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发生在当事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只有当事人已经死亡了才会出......


·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规定1.宅基地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修建房屋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缴纳土地费用,是国家对村民......


·没有证人的视频遗嘱有效吗?
      没有证人的视频遗嘱有效吗?视频遗嘱属于录音遗嘱的范围,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一、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或吊销的,被执行人仍有履行生效法律......


·16岁抢劫罪量刑标准
      对于抢劫犯罪,只要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就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如果属于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话,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


·上海医患纠纷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上海医患纠纷投诉的流程是什么,怎么投诉?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人口素质普遍较高。对于医疗纠纷的认识也相对透彻。可是对于医疗纠纷投诉等的具......


·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