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驾事故责任险谁来赔付?

代驾事故责任险谁来赔付?
  出现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等待交警来处理,但是在交警认定责任之后不仅需要事故双方来协商责任,还需要找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但是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如果事故中一方是代驾,那么此时的代驾事故责任险谁来赔付呢?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介绍,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代驾责任险?
  由代驾公司投保,代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依旧走自己车辆的保险报案程序,代驾司机则拨打代驾保险公司电话另外进行报案。事后车主提供车险理赔材料、车险承保公司出具的赔付计算书、110报案手续,就可以通过代驾保险获得走自己车辆保险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如车辆来年保费保险增加、保险免赔额等。
  二、代驾责任险怎么理赔?
  不同的代驾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这些标准大同小异,我们总结有共同之处的理赔方法,具体的情况需要查阅具体的代驾公司的文件。1、判断事故责任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122定责为准。2、理赔金额不足3000元时发生小擦碰事故,尽量与车主协商理赔金额,3000元以下都可以商量,为安抚车主可折中协商金额,并建议拨打122交警现场定责;切勿发生事故不做协商立即报案。若车主执意要报案,勘察员到现场后发现是3000元以下可以解决,请司机拍照取证,自行垫付金额,仍走3000元以下核销流程;司机自行垫付和拍照收集资料后去公司核销。注意:司机核赔需提供证明材料(1)拍照取证—按要求完整收集照片;(2)收条签字—车主、物损主人、第三者人伤受伤人签字如提供不完整或者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影响核赔,由司机自行负责。3、车主要报案时若司机与车主协商无果,无法在3000元以下现场协商理赔的,才可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及时报警协助定责,报案时必须说明是代驾司机,需要协助察验定损。注意:保险员出险之后若核赔金额还是为3000元以下的,也请司机先垫付,按3000元以下事故流程走,把事故照片收集完整,收条签字证明收集,然后提交给当地驾管处理核赔事宜。4、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报警,现场定损后若车辆还能行驶请将客户送至目的地,事后跟进案件情况及时、积极地与工作人员沟通 。注意:此项为协商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适用,司机要自己记住保险勘察员的联系方式,及时配合沟通保险进程.5、提交收款证明是由我司法务人员认可的收款证明,司机垫付时必须按此收款证明才可报销。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车辆的持有者在寻找代驾之前最好是选择正规的代驾公司,因为一般情况下都是代驾公司为代驾人员办理代驾事故责任险,此时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的,但是如果代驾人员没有交责任险,那么出现了事故就另行商榷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参考?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参考?法律文书的书写与应用可以说是法律人必备的技能之一,不同性质的案件在书写不同文书内容时所要求的文书格......


·有期徒刑三个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期徒刑虽然也是属于法庭经常会宣判的一种判决结果,但毕竟所针对的范围都是违反了我国刑法的这些犯人,所以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对有期徒刑的概念并不是......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并不是限于一种工作,有时是为了缓解生活压力,有时是兴趣所在、能力体现,法律也没有限制这种劳动关......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哪些条件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一、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通常情况,办理验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之一,只有进行了房屋交接,购房者才能正式入屋居住。但实践中,因交接而引发的纠纷却不在少数,其中有的人没有正确的处......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公告离婚可不像字面理解的意思那样简单,要让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要避免发生法院驳回你公告离婚的请求就需要知道公告离婚适用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什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