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情况、复议机关的复议情况,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时进行过质证的,写明质证内容)。
  
  经审理查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理由)。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的)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不予赔偿的)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四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维持……(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第五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撤销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国家赔偿)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六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变更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一、撤销……(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二、维持……(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三、……(其他决定的事项,如果变更决定的赔偿金额高于原赔偿决定且赔偿金已支付的,则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依据上文,很容易能够通过上文这样精简的格式带入具体的实际情况,最后就能得到一份具体的赔偿书了。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的问题做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条具体有哪些?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除了请求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量刑判决外,还会主张经济赔偿。这时,当事人需要......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


·侵犯个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个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而且双方在没有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的,那么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员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


·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


·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
      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一、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合法的,如果要入股的话最好跟老板说明希望可以签订入股协议,最好自己事先准备入股......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俗称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方式和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拖......


·工伤鉴定10级应赔多少?
      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影响到劳动能力,应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一共可分为十个等级,第十级为最轻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工伤伤残等......


·高消费限制令什么时间可以解除
      高消费限制令什么时间可以解除?被法院限制的高消费令在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之后就可以立即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写职工的身份证号,在哪年哪月哪日因为什么而发生的意外。和单位的法人签字,确定是公司的员工。二、工伤索赔的赔偿......


·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
      探视子女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非法定理由不能限制或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