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适用于检察院,如果办理案件时,该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较大,检察院会对案件的信息进行公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

  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由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发布。对于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发布信息前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与下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发布已经获得批准的重要案件信息。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件信息,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由本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没有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需要向其他媒体发布的,由办公室或者其他指定的部门负责发布。

  二、检察院信息公开的意义

  1、深化检务公开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检察权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政法机关,在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惩治犯罪行为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深化检务公开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客观需要。2、深化检务公开是推行“阳光检务”的需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务公开推进的过程也是公众有效监督检察权运行的过程,检务公开是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保证。通过检务公开,可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进而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3、深化检务公开是便民利民的现实需要。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社会公众全方位了解到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工作制度、规程和要求,立案、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以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可以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知检察文化和检察工作,并通过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案件查询等全面参与到检察工作之中,并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员工被辞退后,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民事笔迹鉴定申请可否当庭提出
      开庭后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同意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


·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被判缓刑是否要开除
      不少犯罪的人其实都是有正经工作的,而要是犯罪较轻,并且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那么要是被告被判缓刑要开除吗?这是对单......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


·所有知晓案情的单位及个人
      所有知晓案情的单位及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相关单位负责人应该对要作证的证人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某人没有办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那么,他就......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现代社会越来越注重环境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保护森林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尽管如此,我们依然会听到很多滥伐林木的事件发生。我们大多数人知道什么......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轻则扣分,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的,代驾......


·交警行政拘留流程是怎样的?
      交警行政拘留流程是怎样的?交警是维护道路治安的中坚力量。近来,肇事司机拖行交警,不配合交警查酒驾,拒不承认违反交通规则的肇事者大有人在。那......


·证人出庭作证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需要什么时候申请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