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怎么投诉?

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程序的进行是为了帮助法院及时准确的查明犯罪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所以,国家司法机关对于司法鉴定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保证司法鉴定结果能够完全符合法律要求。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出现不好的现象。那么,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怎么投诉?
  
  一、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怎么投诉?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四)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七)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八)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上规定的司法鉴定程序是为了能够及时准确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保障人民权益而制定的。所以,司法机关在要求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候,要求工作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避免出现违法鉴定的行为。不过,当事人还是应该知道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怎么投诉。一旦我们的当事人发现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有不合法的情况出现,就可以对鉴定司法鉴定进行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标函的内容有哪些
      投标函的内容有哪些?一、投标函包括哪些内容1、报价;2、投标保证金;3、对质量目标的承诺;4、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说明;5、招标书中要......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互联网逐渐普及,我们处在一个靠网络紧密联系起来的世界,无疑,互联网极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


·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
      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一、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
      一、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1、......


·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
      您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驾驶者在经过酒精测试之后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


·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规定
      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规定其实您也发现了,周围的建筑物到处都是在拆迁和修建的,主要还是因为现在的国家政府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特别像那种......


·被告对于民事诉讼怎么写答辩状
      被告对于民事诉讼怎么写答辩状一、被告对于民事诉讼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


·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
      民事诉讼二审在哪里进行民事诉讼如果一审的结果让人们很不满意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再次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事诉讼二......


·商标的归属权是怎样的
      商标的归属权是怎样的商标的归属权就是指商标的权利人,商标权利人是指享有商标的:使用权、独占权、许可使用权、设立抵押权、转让权、继承权、投资权......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同居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