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您的情况,您需要注意你们俩是否有孩子和财产,如有,则必须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同时签订协议时也要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婚姻法解释中还有一些情形,被归纳为:有的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有悖于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
二、一方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夫妻要想离婚虽然也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是建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也就是说不管是哪对夫妻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而不是随便想离就能离的。具体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要是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没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全保证,质量和安全永远是一体的。工程质量也有专门的......
·新消法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新消法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的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随着现在豆腐渣工程的频繁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也是经常出现在人们视线中。建筑工程质量已经成为了人们极度担心的问题,......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指的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指的是什么?家财险的附加险一般来说,房屋、室内装潢和室内财务被视为家财险的三大主险。而在此之外还有大量五花八门的附加......
·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
一、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的抢救措施有: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
·笔迹时间鉴定伪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一、笔迹时间鉴定伪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鉴定书不合法,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伪证行为,一般多多少少构成了妨害司法类的犯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而不签劳动合同就会导致大量的事实劳动关......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我们知道,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则应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仅针对于一些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
·胎儿是否具有遗产继承权
胎儿是否具有遗产继承权?胎儿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