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抚养费要一次性付清吗?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要一次性付清吗?
通常情况下,孩子抚养费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主要以协商为主,但即使达成一致,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未成年孩子能够有一个稳定的成长条件。特别是在针对夫妻离婚的情况,国家对于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处理是非常的严谨。不希望在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二次伤害。但是在面对起诉离婚抚养费要一次性付清吗这样的问题时,法院做出的两种处理方式中允许有条件的,进行抚养费一次性给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经常需要进行项目招投标的人来说,招投标法是国家专门针对招标投标制定的,那么......
·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说到海外并购,就不得不提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有一定的优势就也会有相应的风险。那么......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拘役与管制有哪些不同
在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中,相对处罚程度比较轻的就是管制和拘役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的罪名,那么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才能结合实际情况......
·民事诉讼二审多久结束
民事诉讼二审多久结束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
·打架鼻子骨折轻伤赔偿多少钱
打人致鼻子骨折的,打人者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侵犯对方的民事权利,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赔偿的......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分配的,......
·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太原市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是公民经济困难请不请律师。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罪嫌......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一、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有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有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多半是为了能够强强联合,然后不断增强竞争力。为了规范这一块,我国对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事......
·夫妻一方死亡后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一方死亡后多久自动离婚1、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而不是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也不存在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