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情况,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资诈骗在一定程度上会构成犯罪,那么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集资诈骗
  
  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二、构成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首先该行为触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制度,然后应当实施一定的行为,并且在主观意识上是故意的,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刑事责任年龄达到、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有关律师合作办案的合作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1、开庭;2、合同里指定;3、其他能非常清楚......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基本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基本内容是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1、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请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当事人为了保证将来购房的实物权也会签订预告合同的。那么有的人想将期房预告登记抵押......


·农民合作社成员注册资本变动需要哪些材料
      农民合作社成员注册资本变动需要哪些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


·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一、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配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配共同财产吗?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律师费多少钱才行?
      各地收费不一,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