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债权债务的,这是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样,所以在企业破产之后应该就没有解释清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部的清算。同时因为债权债务涉及很多第三方的利益,所以应该共同清算,出具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权债务清算三方协议书范本
  债权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甲方:乙方:丙方:兹因乙方向甲方进行融资借款后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未能按甲方要求偿还债务。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由丙方提供名下固定资产代乙方对甲方债权进行清算抵顶。三方特签订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一、抵顶债权截至年月日,甲方债权本金元,利息元,本息合计元。二、抵顶固定资产抵顶资产名称:建筑面积:房屋单价:总价:备注:三、资产抵顶事项声明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的债权获得一次性清偿,三方之间签订的原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再履行。本协议已替代原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三方的权利义务范围及内容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再行提出反悔和与协议无关的要求,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计算标准:)3、本次资产抵顶视为丙方为乙方代偿债务,丙方因此获得对乙方的追偿权,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确定。四、其他约定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上述所有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原件交付丙方,甲方随后凭本协议到丙方公司指定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过户手续;2、办理固定资产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 五、纠纷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应妥善协商友好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两份。甲方(签字捺印或盖章):时间:乙方:时间:丙方:时间:企业的债权债务涉及到很多的资产问题,所以不管是涉及到多少方的利益,有一份协议书可以很大程度上的起到作用。如果是特殊三方清算的话,一定要签订三方合同,这样如果发生纠纷的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洪桥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光塔街道、人民街道、......


·一、办理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办理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办理商标续展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没有遗嘱时老人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时老人的财产继承顺序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


·2023盗墓罪该如何进行处罚
      犯盗墓罪该如何进行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


·三种抗辩权的后果及条件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常常会与合作方、债务方签订合同,合同是维护双方利益的保障,但在交易过程中难免有纠纷或是难以协商的部分,这时候就可以使用合同中的抗辩......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之中,各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签订合同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之......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同......


·一、被人诽谤了怎么办?
      一、被人诽谤了怎么办?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一、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


·非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一个稳定的、有劳动合同保障的工作当然是我们每个人所希望的,但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从事一些短期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如何在从事这些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