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土地被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鱼塘属于农用地,因此适用农用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2、根据江苏省最新补偿安置标准,江苏省内的集体土地共分为四类,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控制线分别为:土地补偿费:一类地24000元/亩,二类地21000元/亩,三类地18000元/亩,四类地1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一类地26000元/人,二类地23000元/人,三类地17000元/人,四类地14000元/人。
  
  3、当然,鱼塘中的鱼也是要有补偿的,具体的标准根据具体的养殖鱼类等情况由当地政府规定。
  
  4、由上可知,鱼塘征收的,既有对因鱼塘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同时也有对养殖鱼类的补偿。
  
  二、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和使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在江苏省征地补偿条例中,规定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级别发放。鱼塘属于附着物,农民除了拿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外,还可以拿到鱼塘中鱼类经济价值补偿,这是征地补偿款鱼塘应该包括的内容。征收部门会要求专业机构对鱼塘的经济价值做出评估,根据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购买成功的房产我们是有房产证在手的,在房产证上一般都会写着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的字样,这样就意味着......


·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
      一、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还是劳动者提出的,其实这个时候都是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需要解除劳动......


·刑事赔偿有残疾赔偿金么?
      刑事赔偿有残疾赔偿金么?刑事赔偿是有残疾赔偿金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刑事案件的伤残最......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会要在城市落户,而落户时就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是确立租......


·延期举证申请有几次,允许无限次申请延期举证合理吗?
      延期举证申请有几次,允许无限次申请延期举证合理吗?一、延期举证申请理论上可有无数次《证据规定》36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分公司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


·仓单质押率及其影响因素
      仓单质押率及其影响因素一、什么是仓单质押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