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债务,同时也会拥有一些债权,这是很正常的。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要进行结算的,这时候需要一份协议书。那么,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签订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日
  
  鉴于:
  
  1、因政策需要原的债权债务由承接。
  
  2、欠原约人民币458.1万元。
  
  3、现自愿支付人民币210万元给,偿还欠原的所有债务。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概况
  
  1、在经营期间欠原约人民币342万元的债务,原作为担保人。
  
  2、欠原人民币116.1万元;该笔债务系借款人),作为担保人,向原借款人民币共计116.1万元后,因借款人不还钱,故由担保人自认该笔债务。
  
  3、以上债务共计人民币458.1万元。
  
  债务结算
  
  1、甲方自愿支付人民币210万元给乙方,作为一次性折抵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债务共计人民币458.1万元。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在本条第1项中的款项,并放弃追究、与夫妻的所有债务及任何责任,包括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法律责任。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为收款账户:
  
  银行:
  
  账户:
  
  卡号:
  
  乙方承诺、保证
  
  1、乙方承诺、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以债权人身份或以的身份追究甲方、的任何债务及法律责任;
  
  2、乙方承诺、保证即使甲方、欠原的债务超过458.1万元,乙方自愿放弃超过部分债权的追索权。
  
  3、乙方承诺、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追究原的担保责任。
  
  4、乙方承诺、保证在甲方支付完毕人民币210万元给乙方之时,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5、乙方承诺、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其他第三方追究因甲方在经营时所拖欠之债务的,乙方自愿作为该笔债务的承接人,负责调解及偿还该债务。
  
  6、乙方承诺将积极与接洽,并由在本协议上盖章确认本协议的事实。
  
  协议的变更、撤销
  
  1、协议在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变更,若确需变更内容的,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
  
  2、本协议为不可撤销的合同。
  
  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负责人(签字):
  
  确认人(盖章):
  
  二、债权债务结算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是指债权债务人双方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不论哪种情况的转让协议,出让方都应当精心设计转让方案,就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和受让方反复协商,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尤其是涉及职工利益的,一定要通过职代会讨论,形成职代会决议。
  首先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以及负责人的签字,其次,还必须将债权债务结算的内容约定好,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这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您对于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吗?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没有证据可以吗?1、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以证据为凭,所以没有证据是不能举报的。对方可以反告诬告罪。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


·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什么
      我们知道其实每一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侵犯对象,在侵占罪当中自然也不例外,当然,侵占罪的侵占对象与其他罪名的犯罪对象自然不是完全一样的。那究竟侵......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一、提高医生的法律意识,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更多......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现在还生效吗?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现在还生效吗?土地在进行使用或者是转让时,首先是要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的。但是土地的性质不同,所属的条例与规定也不......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理
      现实中,有的人在短时间内离婚的,此时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青春损失费,通常是由女方向男方索要的。但从我国法律上面分析,夫妻离婚索要青春损失......


·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
      当下社会,离婚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家务事一直以来是最难解决的,虽然涉及感情问题、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等诸多问题,但往往是经济上的纠葛最为复杂,......


·招摇撞骗案的治安处罚是什么?
      招摇撞骗案的治安处罚是什么?一、招摇撞骗案的治安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


·信用卡诈骗判决是怎样的
      若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话,那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有时候我国可能对犯罪的量刑作......


·工伤认定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劳动者一旦工作过程中受伤就一定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确定劳动者的伤害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围,之后确定了伤残等级情况,才能据此获......


·处理旅游纠纷若干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处理旅游纠纷若干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旅游纠纷的概念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