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做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合同关系了,事实行为的金钱借贷亦或是商品的买卖都可以将其认定为民法典律关系,作为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去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但是实际上很多当事人并没有履行合同,是对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的误解,也是违背了诚信原则。
一、预期违约
1、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也是英美法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
2、构成条件
明示毁约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
毁弃合同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不含糊地作出。如果一方的语言是含糊其辞的,不能表明其肯定将不履行其义务的意图,该语言就不能构成毁弃合同,同时,毁弃合同的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
重大威胁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只有当事人一方的不履行构成对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重大威胁,才会构成明示毁约。
默示毁约
1、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履约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据。
3、必须能预见到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只能预见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不会构成根本性违约,由于并未使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借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并未受重大影响,故也不构成预期违约。
4、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前,否则即为实际违约。
5、对方须无明确地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为明示毁约
二、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2、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民法典68条之规定。
从法律中的条文规定可以看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还是有所区别的,其规定的是合同的不同期间当事人应当行使的去权利,一般来说预期违约是在合同已经签订但是还没有实际的履行,这种不履行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相比较不安抗辩权而言是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能力有没有相应的担保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提出不安抗辩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过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过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
·侵占罪证据在他家可以自诉案件吗
可以的,刑法中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所以侵占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述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即侮辱......
·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吗?出轨生子有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应当享有继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是向肇事一方索赔。首先都是要对交通事故财产损......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网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有很多内容,接下来,的我们......
·试用期可以约定多久,试用期时间有多久?
几乎每个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都会事先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会被辞退。不过,对试用期的约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具......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不会再将就,而是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但实践中往往许多离婚都不是因为双方均对对方没有感情导......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1、法律并未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进行明确,诉讼也可以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
·怎么对走私假币罪认定?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否是发生在进出国边境,如果不是发生在国边境,则不构成本罪。那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要怎么对走......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有效吗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有效吗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