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农民工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讨薪的过程中靠自己力量很难完成。如果走仲裁或者诉讼渠道的话,得有律师协助才好办理。在我国司法救济制度中,有一种方式是法律援助,主张劳动报酬属于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但是要必须符合条件。那么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现在就由我们给您讲一讲。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法律援助受理时间是多久?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向有关机关、单位调查核实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当发出补充材料通知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三、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四、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经济困难人群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包括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申请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及有充分理由证实自身合理要求等。申请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资料后,一般情况下几天之内就能得到是否批准的结果,如果资料不全,则要进行补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学生票提前多少天放票?
      学生票提前多少天放票?一、学生票提前多少天放票学生票购买时间最多提前28天。不过一般情况下,动车是提前20天普通列车都是提前10到11天不等。铁道部......


·民法总则监护制度如何解读?
      民法总则监护制度如何解读?相信您对于监护人这个词并不陌生。许多人认为监护人仅仅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事实上,一些精神病患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


·外伤司法鉴定过程是什么
      由于某种原因,受外伤的情形也是不少的,很多朋友在受伤以后就希望能够及时的得到治疗和赔偿。至于如何赔偿,需要一定的判断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司法鉴......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具体说来,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者什......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弊端有哪些1、私下交易,暂不过户这种交易方式的特征是双方谈好房价,签好合同,付清(部分付清)房款,房主(卖方)先将房子及两证交......


·诉讼保全保险标的有哪些?
      一、诉讼保全保险标的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注册股权投资企业有哪些
      注册股权投资企业有哪些资料?一、注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资料和办理流程: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


·最标准的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最标准的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厂房这种建筑物,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都是知道占地面积非常的大的,而且一般都是在城市周边人烟稀少的地方的,但是现......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否有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否有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有规定的,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


·企业并购中法律陷阱
      信息陷阱这是在中国实施并购的最大陷阱,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费用千万不要吝啬。摩托罗拉在中国投资前花的调查费是一亿二千万美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