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山东省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农用土地的所有权一般归集体所有,由于我国为了全面协调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农村区域农民的经济水平,于是我国主要为农村区域修建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不得不征用农用土地。所以也出现了我们下面将要谈到的山东省公路征地补偿款。
  
  一、山东省公路征地补偿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征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8〕4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全省高速公路工程征地拆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合理确定征地拆迁有关费用标准
  
  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为3万元/亩。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地类的实际征地补偿价格,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750元/亩、菜地1000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照设区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报经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耕地开垦费标准为8000元/亩。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费标准为8000元/亩。
  
  (六)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应逐年进行补偿,占用农用地为1500元/亩年。占用其他土地为1000元/亩年。为保证临时用地结束后及时复垦,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占用农用地保证金为8000元/亩,占用其他土地保证金为5000元/亩。临时用地上的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据实补偿。临时用地结束后,施工单位复垦并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的,退还土地复垦保证金。
  
  (七)取(弃)土场用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复垦费)为:农用地1.8万元/亩,其他土地1万元/亩。取土深度按3米计,超过或者不足3米的,根据实际取土深度按比例相应调增或调减补偿标准。取(弃)土场用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按有关规定据实补偿。
  
  (八)征地管理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大力推行高速公路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公路设计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定额标准,在经济技术条件可能的条件下,尽量降低路基标高,减少占地。新(扩、改)建公路选线应尽量利用老路基,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公路建设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在所在市、县或设区市的范围内进行补充和补划。在设区市范围内补充和补划确实无法解决的,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可在有条件的地方解决。要尽量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荒山整治等解决工程取土。取土确需占地的,必须严格限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山坡地,并明确复垦措施和标准;占用农用地的,要将施工开挖和剥离的地表熟土层集中堆放,以便复垦造地。公路建设造成“边角地”和“夹角地”的,建设单位要本着支农惠农的原则,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该区域土地的正常耕种。临时用地、取土场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造成违法用地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山东省公路征地补偿款不仅会给予占用土地的农村村民补充费,还会提供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水平具体情况给予发放符合本地区的补偿费用,平均是按照每亩叁万元的补偿标准。此外,还有青苗补偿费及土地上附着物一同被拆迁的都可以享受到补偿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人犯罪中止、仍应其所构成的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犯罪中止的人,根......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


·私闯民宅报警了会如何处理?
      私闯民宅报警了会如何处理?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受害人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一般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医生擅离职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医生擅离职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需要负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租房要土地使用费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各地的租赁市场的发展可谓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非常繁盛的阶段,而且围绕着租房所产生的利益诉求也是越来越多了,在租赁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主要是涉......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对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如果不认同,政府应该做的是尽量的和当事人协商,如果本身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并没有什么问题,而是公民个......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


·买车险包括什么注意事项
      1、买车险时车辆不要脱保。脱保就是车辆保险保障时间已过,没有续买保险。脱保再买车险就要由保险公司的人检查你的车辆了,很麻烦的,因此不要脱保。2......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生活质量的,但也有些基础工程是用来支撑日常生活的,商业住宅工程便是这样的工程,衣食......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药店兼职劳动合同范文如下: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